12月9日,湖北省藥監局官網發布《湖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關于落實醫療器械生產有關報告事項的通告》。通告中對醫療器械注冊人、受托生產企業的車間或者生產線改造報告、生產產品品種報告、停產復產報告、年度自查報告以及管理者代表報告均給予了明確的說明。全文如下:
湖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關于落實醫療器械生產有關報告事項的通告
2022年 第10號
根據《醫療器械生產監督管理辦法》(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53號,以下簡稱《生產辦法》)關于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車間或者生產線改造報告、生產產品品種報告等醫療器械生產報告的有關規定,現就我省醫療器械注冊人備案人、受托生產企業通過“湖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醫療器械生產報告系統”(以下簡稱“生產報告系統”)進行相關內容報告的事項,通告如下:
一、關于車間或者生產線改造報告
根據《生產辦法》第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,醫療器械注冊人、受托生產企業車間或者生產線進行改造,導致生產條件發生變化,可能影響醫療器械安全、有效的,應當在完成改造后10個工作日內,通過“生產報告系統”“車間或者生產線改造報告”欄目,提交改造原因、改造變化情況、改造前后平面圖(標識車間或生產線名稱以及面積)、改造完成時間、改造對所生產醫療器械安全、有效性造成的影響等信息。企業完成報告后,屬地省局分局必要時開展現場核查。屬于許可事項變化的,應當按照規定辦理相關許可變更。
二、關于生產產品品種報告
根據《生產辦法》第四十二條之規定,醫療器械注冊人、受托生產企業增加生產產品品種的(包括自行、委托和受托生產,下同),應于規定時限內通過“生產報告系統”“生產產品品種報告”欄目,提交產品類別、類型、名稱和生產方式等信息,完成本企業所生產的產品品種報告。增加生產產品品種遵循先報告后生產的原則。
增加生產產品品種,生產范圍和生產條件未發生變化的,應當在增加生產產品品種前10個工作日內報告。
增加生產產品品種,生產范圍不變、生產條件發生變化,可能影響產品安全、有效的,應當在增加生產產品品種30個工作日前報告,同時需提交車間或者生產線改造報告。屬地省局分局應當及時開展現場核查。
增加生產產品品種,涉及生產范圍增加的,應當按照規定辦理生產許可變更,變更后10個工作日內報告。
增加生產產品品種,涉及委托生產的,注冊人和受托生產企業應參照前述規定報告增加委托(受托)生產產品品種情況。報告時還應提供委(受)托方、委(受)托期限等信息。
三、關于停產復產報告
根據《生產辦法》第四十三條、第四十四條之規定,醫療器械注冊人、受托生產企業因生產條件發生變化,不再符合醫療器械質量管理體系要求,可能影響醫療器械安全、有效,或其它原因擬停產一年以上的,應自停產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通過“生產報告系統”“停止生產報告”欄目提交停產報告(包括整體停產和產品停產),明確擬停止生產的地址、停產原因、開始(結束)時間等。重新生產時,應當在恢復生產前10個工作日內通過“生產報告系統”“恢復生產報告”欄目提交恢復生產報告。連續停產一年以上且無同類產品在產的,醫療器械注冊人、受托生產企業重新生產時,應當進行必要的驗證和確認,可能影響質量安全的,由屬地省局分局視情況組織現場核查。
四、關于年度自查報告
根據《生產辦法》第四十五條之規定,醫療器械注冊人、受托生產企業應當按照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的《醫療器械質量管理體系年度自查報告編寫指南》要求,于次年1月1日至3月31日間通過“生產報告系統”“年度自查報告”欄目提交上一年度自查報告。進口醫療器械注冊人由其代理人提交年度自查報告。
五、關于管理者代表報告
根據《生產辦法》第二十七條之規定,醫療器械注冊人、受托生產企業應當按照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的《醫療器械生產企業管理者代表管理指南》要求配備管理者代表。醫療器械注冊人、受托生產企業應通過“生產報告系統”“管理者代表”欄目報告管理者代表情況。管理者代表發生變更的,應在變更后15個工作日內再次完成報告。
第一類醫療器械備案人及其受托生產企業相關報告事項參照執行。
湖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
2022年12月9日